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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門女婿對妻子實施家暴,民警上門調查時卻發現,丈夫竟然從13年前開始,冒充妻子弟弟騙領身份證。目前,警方已對當事人行政拘留。
12月13日上午8時許,公安漢臺分局鋪鎮派出所接110指令:鋪鎮某村余某平家發生家庭糾紛。民警趕到調查得知,余某成于前日對妻子余某平實施家暴,該妻子求助婦聯后,現報警求助并準備訴訟離婚。
民警在核對該夫婦身份信息時,發現余某成的實際身份是留壩縣徐某某,其于2000年以上門女婿身份到鋪鎮與余某平結婚后,發現余某平父母曾經領養過一個兒子,起名余某成并為其登記了戶籍身份,之后該養子被親生父母接走,但其戶籍信息因其它原因未遷走也未注銷,徐某某與余某平婚后,為出門打工方便,利用該養子年齡與自己相近、且未在派出所辦理過身份證未留照片等機會,徐某某于2004年到鋪鎮派出所冒用該養子余某成的身份辦理了第一代居民身份證,2013年又繼續冒用該身份換領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,期間,徐某某冒用該身份辦理了駕駛證、行駛證、車輛保險、醫療保險等。
根據《居民身份證法》規定,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,由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,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。
目前,徐某某因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并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違法行為,被處以行政拘留處罰。(記者 周金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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